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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金城 0987-282-080 Line ID:roy.jheng
新北市都更需求大,但建商主導時習於以最高等級提列營建成本,易有灌水之嫌,影響地主分回的戶數。新北市去年修法,將過去畫分3個等級的營建成本,改為單一「裸價」加各項建材預估的「創價」,新制2月1日上路,盼讓建商和地主雙贏。
新北市老舊公寓超過40萬戶,都更需求高,建商若主導都更,會先花錢蓋屋,完工後根據事前審議的「共同負擔」比例,分回等值房屋。影響分配比例的「共同負擔」,取決於如何估價營建等各類成本。
都更處更新事業科長程靜如說,過去營建成本依法分3級提列,但法令2008年公告至今未修正,物價基準早不符現狀,建商為不賠本,往往「寧願多報」採最高的第三級提列,一旦灌水,恐讓地主分回戶數減少。
都更處去年修正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」,根據總坪數和樓層數,訂出單一「裸價」,特殊建材或規畫,則另提列「創價」,創價金額需經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。
漢皇建設總經理黃志桐表示,2007年的時候,每坪建築成本約在10萬元左右,現在已漲到每坪至少12到15萬元,新制確實比較貼近市場行情,對建商和地主都更公平。
新莊區周姓地主則說,都更法令複雜,如果建築成本有統一單價,制度清楚易懂的話,有助於更瞭解都更內容。都更處表示,新舊制根據個案不同,營建成本可能增減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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